數位壓力計檢驗規程 

 
1、本規程適用於(-0.1~250)MPa的數位壓力計的首次檢定、後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   
2、概述:數位壓力計是採用數位顯示被測壓力量值的壓力計,又名數位壓力錶,可用於測量表壓、差壓和絕壓。被測壓力經傳壓介質作用於壓力感測器上,壓力感測器輸出相應的電信號或數位信號,由信號處理單元處理後在顯示器上直接顯示出被測壓力的量值。
壓力計按結構可分為整體型和分離型。
壓力計按功能可分為單功能型和多功能型;
a)單功能型數位壓力計只具有測量壓力的功能;
b)多功能型數位壓力計除具有測量壓力的功能外,還具有測量非壓力參數的附加功能(如電壓、電流等),多功能型數位壓力計,又被稱為壓力校驗儀。
3 計量性能要求
3.1 最大允許誤差:壓力計的準確度等級與最大允許誤差見表1
表1 準確度等級與最大允許誤差
準確度等級
0.01
0.02
0.05
0.1
0.2
0.5
1.0
1.6
最大允許誤差
(以量程的百分數表示)
±0.01
±0.02
±0.05
±0.1
±0.2
±0.5
±1.0
±1.6
3.2 回程誤差:數位壓力計的回程誤差不得大於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3.3零位漂移:數位壓力計(不含絕壓壓力計)的零位漂移在1h內不得大於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2。
3.4穩定性:準確度等級為0.05級以上的數位壓力計,相鄰兩個檢定週期之間的示值變化量不得大於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3.5 靜壓零位誤差:差壓計的靜壓零位誤差取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3.6 附加功能:數位壓力計非壓力參數附加功能的計量性能,以製造單位提供的技術檔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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